满足绿色工厂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,对照相关标准,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,编写评价报告后通过管理平台提交。具体申报流程如下图所示:
申报“绿色工厂”的企业评价报告须通过地方、省级、国家的层层评估审核后,最后进行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成功申报“绿色工厂”的企业将被纳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。未申报成功的企业可以继续完善自身绿色建设,下一年再次申报。
成功进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“绿色工厂”企业受国家动态管理,企业须每年填报动态管理表(登录管理平台),国家将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。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,将组织进行现场评估,根据最终评估意见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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