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概念
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,是指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,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,经审查批准,发给许可证后,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。它是环境行政许可证的法律化,是环境管理机关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。
2 环境保护许可证的作用
可分为三大类:一是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,如排污许可证,海洋倾废许可证,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处置许可证,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、使用、销售许可证,废物进口许可证等。二是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,如林木采伐许可证、渔业捕捞许可证、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、狩猎证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。三是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,如建设规划许可证等,从表现形式看,有的叫许可证,有的称为许可证明书、批准证书、注册证书、批件等。
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与其他方面的许可证制度一样,都要有申请、审核、颁发、中止或吊销等一整套程序和手续。对拒发、中止、吊销许可证的,还有补救程序。
3 环境保护许可证的种类
我国在环境保护管理中早已部分地实行了许可证制度。例如《城市规划法》中规定的建设规划许可证,《森林法》中规定的林木采伐许可证、木材运输许可证,《矿产资源法》中规定的采矿许可证,《渔业法》中规定的养殖使用证、捕捞许可证,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中规定的特许猎捕证、狩猎证、驯养繁殖许可证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,《海洋倾废管理条例》规定的海洋倾废许可证,《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》规定的排污许可证,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规定的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处置许可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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